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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(第2页)

宋萍从不让她养这些东西。

宋晚盯着那只小狗看了好一会儿,又下定了某种决心般,发了条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:

以后,不要对秦淮一撒谎。

秦淮一家养过狗,是老秦送给汪女士的生日礼物。

个头不大,是只博美。

这狗长得漂亮,也爱黏人,就是脾气阴晴不定,不高兴的时候窝里横,家里这几个逮谁咬谁,秦淮一食指有道疤就是被它的牙刮伤的。

汪女士也被咬过,但舍不得管教,更舍不得送人,就这么“相爱相杀”地养了三年,最后是汪女士去年遛狗的时候接了个电话,转头它就挣脱了牵引绳跑没了。

寻狗启示在小区里贴了两三个月,都找不着。

汪女士还为此担心了好一阵儿,说就怕被狗肉馆的抓了去。

到现在也没人知道它到底跑哪儿去了。

老秦有次说起要不再养只大狗,汪女士说不想养了,就没人再提起过。

陈博瑞忽然想起他们家狗,挺可惜地啧了一声:“秦淮一,你家狗在的时候还挺好玩儿的,你没发现它从来不咬我吗。”

“喜欢就自己养一只,它冷不丁咬你一口就不好玩了。”秦淮一偏头,表情淡淡地看他眼。

那只博美还有次抓伤了他的脖子,也就是他命大。

陈博瑞是真没养过宠物,看别人家养的乌龟都稀罕的不得了,可能就是没养过,觉得就算被咬,也还是喜欢。

沈昭翻着手机,话题一转:“你俩看大群里发的了吗,他们要去玩桌游,怎么说,去不去。”

陈博瑞:“都行,看你们。”

秦淮一:“随便。”

沈昭天生爱热闹,哪里人多往哪钻,立马开始摇人:“叫上高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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