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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46)(第1页)

你们或许不知道,我本来也是做捕头的,在柳城,我看了太多太多的案子,王志哽咽了一声,有些人明明做错了,可官府判不了罪,又或者畏惧他们身后的权势,所以草草作罢。

我不只一次做梦,梦见那些死去的人来找我,说我不配做官府的人,日子久了,我也呆不下去了,便回了安和县....

已经不是捕头的王志,突然觉得自己一身轻松,他送走家中的老人后,便拿着银钱在郊外开了酒家,那条路通往寺庙,去寺庙的人不是善人就是恶人,善人求平安,恶人求心安。

凡是恶人,从寺庙回来后,都会忍不住找个地儿歇一歇,然后喝着小酒,和周围的人吹着自己的事迹。

王志在听了好几次混人的事儿后,便开始对他们下手,得手后便将尸体埋在酒家附近,用酒味儿掩盖住那淡淡的尸味儿。

杨仲从寺庙回来时,正好是酒家刚开门的时候,杨仲平日里便爱喝几口,这闻到酒香哪里会放过呢。

喝多了酒的杨仲开始骂起陈犷,激动时还挥拳作态,王志将其控住,在对方酒醒了一大半时才说唐四那里的纸钱灵得很,只要烧纸钱的时候,嘴里念着想要杀的人名,那人便会死去,这是黄大仙的功德。

杨仲早些天便做了噩梦,这会儿更是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心中的情绪转移出去,于是便去了唐四处买了钱纸,然后回家烧了。

柳城很大,王志做捕头时也见过不少东西,那丝线便是其中一种。

那玩意儿好,没泡酒时,它可用于缝制衣衫,泡了酒后,那丝线便会坚韧之极。

王志的脸上闪过几分满意之色。

他杀陈犷的时候,特意砍掉了对方的手臂,那双手爱赌,输掉了自己的夫郎,还亲手打掉了自己的孩子,不能留着,得将其剁碎,做成猪食。

至于杀杨仲,这对王志来说还真是个意外。

他第二次烧纸的时候,嘴里念着一对夫妇的名字,我好奇之下便找到了那对夫妇,从他们口中,我才得知了杨仲的所做所谓。

杀了别人唯一的儿子,多年后害怕事情败露,还想杀了那对夫妇,这让王志动了杀心。

那双眼睛,我是故意挖的,因为他看见我时眼神里充满了害怕,那是不应该的。

王志轻叹着。

邓卿搓了搓手臂,面对一个要杀自己的人,眼里出现的自然是害怕了,不然会是什么?

他的眼神里应该充满赎罪,他得为他所做的一切赎罪!

王志咬牙切齿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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